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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30【德育讲堂】拥抱民法典,守护青少年

作者: 佚名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30日

拥抱民法典,守护青少年

为提高我校新生的法律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营造和谐校园。928日下午,湘潭团市委联合益智中学在一中百年报告厅举行以“拥抱民法典,守护青少年”为主题的普法讲座,由湖南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喻军主讲。

一开始,喻军博士就抛出“法”和“律”的汉字出处典故,不仅激起同学们的兴趣,还说明了法律在我国拥有悠久的历史。之后依次讲解了:1.我们都是未成年人,父母是法定代理人。《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余法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2.我们每个人都应当被尊重。每一位孩子都依法享有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我们应该尊重同学,不可给同学取外号。3.我们都要保护好自己身体。青少年需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晚上尽快尽早结伴回家。4.我们不要高空抛物。高空抛物的行为既不文明,也会带来极大的社会危害。

最后喻君博士强调:法律是保护我们青少年的武器,民法保护生活的方方面面,我们大家需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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