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危系于每一位公民,民族崛起系于每一个人
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国家安危系于每一位公民,民族崛起系于每一个人
2020年4月15日是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响应日前教育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我校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工作实际,深入组织开展有意义、有特色、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
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4月15日我校组织各个班级利用课余时间观看焦点访谈“安全教育”特别节目,用事实说话让学生们深刻意识到:维护国家安全,人人都是主角。
与此同时,学校安全干事组织各办公室的老师观看安全教育视频、了解国家安全教育知识。
国家安全
并不仅仅是国家的事
而是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
那么关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你又了解多少呢?
1、 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2014年4月1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并首次系统提出“11种安全”。
3、公民的法定义务有哪些?
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77条明确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此外,该条还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那么在日常活动中,我们要如何维护国家安全呢?
也许有人会觉得国家安全距离日常生活很遥远,但其实国家安全早就渗透到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中:小到随口一句话、拍张照片、搜集网络公开的资料、开网店卖个东西……看似不经意的举动其实都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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